1.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,需要提供公司最近3-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用以证明公司的支付能力。 2.与邀请方业务往来证明材料,如合同、提货单、发票等。 3.如参加展会,参展者需提交展览会主办方邀请函及全程住宿证明。如计划去其他申根国家,也要提供住宿证明;参展者需提供摊位确认函和摊位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。展览会参展商须另交展台确认书、账单和发票。 4.被雇佣者,提供最近18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原件。 5.自我雇佣者,提供公司最近6个月的税单或银行对账单原件。 6.如已婚,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 7.如离异,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复印件。 8.如是外资企业,提供批准证书的A4纸复印件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。 |